猎文网 > 历史小说 > 衙内闯三国 > 第28章:温雅端庄的赵小妹

北风怒号,万里彤云。天际间大雪纷扬,远山近川俱皆笼在苍茫之中,天地一片素白。

        临近岁末,又值天寒地冻之季,人们大多都躲在家中,或围炉而坐,或烫几两老酒,取暖避寒。便是穷苦人家,也少有到户外走动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而这一天,冀州常山郡,通往真定县的驿道上,却有二十余骑,正顶风冒雪,扬鞭而来。

        马上骑士皆皮帽狐围,披着一色的玄色厚重大氅。胯下也都是关外大宛良驹,四蹄奔腾之际,蹄声如雷,透着一股子剽悍粗犷之气。

        骑队最前领头的两人,都是年约十七八岁的少年。露在皮围子外面的面庞,一个英挺,一个儒雅。胯下所乘的骏马,也比其他同行之人的更是神骏。一红一白,红的似火,白的如玉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大哥,前面便是真定县城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白马轻嘶声中,马上英挺少年勒住坐骑,转首对着红马上的少年抱拳说道。随着他的止步,众人齐齐勒住缰绳,二十几匹马同时停步,却无一丝凌乱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小弟所居的赵家村,便在城东外五里处。咱们是先在城中休整下,还是直接去小弟那边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刘璋哥哥,这风雪好大,还是先歇歇再走吧。”不等红马上少年回话,边上一个身材娇小的人开口抢先说道。抬首处,一张芙蓉玉面显现,却是一个面相娇憨的少女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一队人不是别个,正是从关外而回的刘璋一行。

        当日与高顺、张辽等人分手后,刘璋带众人先回了晋阳。鉴于今后都要长久留在汉地,他便出重金,给安琪儿并十八亲卫全数换上了汉装,自己与赵云也特意去了一趟匠作铺子,打造了两杆长枪。

        赵云果然钟爱白色,打造的便是一杆亮银虎头枪。而刘璋却是别出心裁,选了上好的精铁,打出了一杆可伸缩环套的玄铁枪。

        平日不用时,以暗扣相勾,便成三尺长短,如佩剑一样,悬于腰间。用时,只要压下压簧,使暗扣缩进,抖动间就会变成一杆丈五长的大枪。

        以他数年精研墨氏精义的积累,于匠作机巧上,当世几已不做第二人想。此番设计这把兵刃,不过牛刀小试罢了。枪成后,刘璋为其取名:噬血。

        赵云与安琪儿见他这把噬血极其巧妙,都是艳羡不已。安琪儿却指摘他给这枪起的名字不妥。

        说是这般巧妙之物,不该用如此血腥的名字。只是当她看到那枪的三棱形锋刃时,不由激灵灵打个寒颤,再也不多说半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等到诸事已毕,已是五日后了。众人仍是穿太行井陉而过,十几天后,踏上了冀州地界。

        期间,刘璋去五云峰走了一趟,却见竹屋依旧,但童渊已然不知所踪了。回来与赵云说起,二人都是唏嘘不已。知道这是师父不想再为尘俗之事牵绊,有意躲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一行人从出了山区,安琪儿和众亲卫都是初次深入汉境,刘璋也不催促,只带着他们信步由缰的走着,让他们领略汉家风物,以便早些融入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昨日,天气突变,飘起了大雪,众人这才加紧赶路,到了这真定县外,均有些人困马乏,这也才有安琪儿要求暂时休整下再走的提议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子龙大哥既说去他家里只有五里,便不需着急了。咱们往城中休息下,买些礼物再去才是啊。我总不能第一次见赵雨姐姐,就空手相对吧。”就于马上探过身去,两手抱着刘璋胳膊,安琪儿又下说辞道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一路行来,相谈之下,她已经知道赵云还有个妹妹,却是年长她一岁。这让从来没有姐妹的安琪儿极为期盼,一路上将自己的小零碎扒拉了好几遍,想要选出一样相赠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她所收藏的宝贝,除了狼牙就是什么兽骨的。而从刘璋那里知道,汉家女儿与她不同,都是深居闺中,喜爱的也多是香粉佩饰之类的,让安琪儿大是泄气。如今提出,想要去城里选购个礼物,自也是题中之义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刘璋与赵云相对而笑。赵云拱手笑道:“舍妹粗贱惯了,哪敢承嫂嫂之礼?”

        刘璋笑着摆摆手,伸手接了几片雪花,点头道:“这样吧,安琪儿说的倒也在理。就算赵小妹不需送礼,但子龙你我兄弟一体,对于一直以来照顾小妹的乡亲处,我这做哥哥的,也是要表表心意的。便你先回去安置,提前打个招呼。我这带着安琪儿他们稍作休整,随后再去,也不失了礼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赵云听他这么一说,也觉得有理。当下点头应诺,也不进城,直接绕城而走,往赵家村先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边刘璋招呼着众人也进了城,找了个客栈安置下,众人洗漱一番,进了些酒食,一路疲乏尽去。

        随后又带着安琪儿去了花红铺子,在刘璋的指点下,买了一只上好的白玉镯,众人便起身往赵家村而去。

        此时已过了午时,大雪初晴,空气一片清新。众人一路行来,但见处处玉裹琼葆,新梅吐蕊。虽不如塞外景色之苍茫壮丽,却胜在如诗如画般的婉约。

        安琪儿和拔都等人看的感叹不已,始知中原风景之动人处,细腻一至于此。正所谓暗香袭人,无所不在。

        行不多远,前方已是显出一个小村落。依山傍林,一条小溪蜿蜒而过。溪水中,冰凌相击,叮咚悦耳。转折流经之处,恍如将整个村子抱在怀中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条曲折小径通向村中,路两边草垛石碾,错落纷杂,村中隐有犬吠鸡鸣之音。这小小赵家村,僻处一隅,竟恍如世外之境。

        眼见前面有三两村人闲站,刘璋甩鞍下马,将缰绳扔了给侍卫,领着安琪儿向前迎去。一番问答后,得知赵云家便在村后东北角处。

        谢过村人,二人安步当车,径往后面寻去。他们一行个个鲜衣怒马,男的轩昂,女的娇俏,在这小村中便极为显眼。不时的,有村人出来好奇张望,刘璋只面含微笑而过,并不理会。

        绕过村中一眼水井,走不多远,便见一栋茅屋伫立。依着村人的指点,这里应该就是赵云的家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让拔都等人在后等着,刘璋只带着安琪儿上前叩门。一敲之下,那门却并未栓起,随手而开。

        刘璋一愣,探头去看。只是头刚伸出,猛然间眼前一点寒星闪现,直往面门处刺来。耳中随即传来一声叱喝:“呔!哪来的小贼,竟敢鬼祟窥探,且吃姑奶奶一枪!”

        刘璋哪曾想这里竟会遇袭,毫无防备之下,不由大骇。身子暴然向后退去,百忙中仍是伸手将安琪儿拉到身后。站稳后,抬眼看去,不由的一呆。

        却见门内立着的,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。身子在一米五六之间,纤细婀娜。明眸皓齿,肤如凝脂。虽一身荆钗布裙,却是难掩清丽之色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此刻这位纤秀的女子,却两手抱着一杆大枪当门而立。面上摆出一副凶相之际,持枪的两条胳膊,却是微微有些颤抖。显然,这杆大枪的分量,对她来说并不合用。

        待见刘璋退去,面上一片愕然震惊之色,这女孩儿黑亮的眸子中,不由滑过一道得意。随着那眼珠骨溜溜转动,眉宇间便透出几分古灵精怪之气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小雨!你在做什么?!怎敢对主公无礼!”

        就在刘璋打量这女孩儿的空当儿,屋中人影一闪,赵云已是迈步而出。眼见眼前一副场景,不由哭笑不得,大声对着那女孩儿呵斥道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去!这就是赵云的妹子?

        刘璋听着赵云的呵斥,不由翻了个白眼。这小丫头也太皮实点了吧?举着枪见人就刺的。这刚刚要不是自己反应快,岂不是当场就得给破了相?

        “温雅端庄、知书达礼。”刘璋忽然想起,赵云在自己面前夸他妹子的词汇,顿时忍不住一头的汗。

        拿枪见人就刺,张口自称姑奶奶…………介个,我勒个去的!还真够温雅端庄,知书达礼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刘璋有些无语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啊?他就是主公?呃,嘿嘿,嘿嘿,那个…….嗯,好小…….哦,见过主公。啊,我…..我去煮饭…….”

        听到身后大哥赵云的呵斥,赵雨小丫头不由一呆。半响,吐了吐舌头,嗯嗯啊啊的嘟囔了几声,将大枪往地上一扔,似模似样的对刘璋敛衽一礼,随即如同只小兔子一般,撒腿就往后跑,瞬间不见了踪影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子龙,这个….这个就是你说的…….说的那个温雅端庄、知书达礼的妹妹?”冲着迎上来见礼的赵云,刘璋如同呻吟般的问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咳咳,回大哥,那个,嗯,正是小妹赵雨。”赵云满面尴尬,惭惭的点头承认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呃,那啥,安琪儿啊,你那个镯子不用拿出来了,还是找个狼牙虎骨之类的当礼物吧。”刘璋叹着气,回头对安琪儿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安琪儿掩嘴而笑,点头应着,心下却是对这个赵雨姐姐大起相投之感。

        赵云一个劲儿心里叹气,暗恨自家妹子不给哥哥长脸。只是这会儿却也没法再说什么,当下只是将刘璋等人往里让去。

        进了屋,请刘璋和安琪儿坐了,亲自给二人倒上水,赵云这才在下首陪着坐了。将回来后的情况,细细的向刘璋汇报了一遍。最后又惭惭的道:“云离家之时,小妹年幼。因总是听乡亲说起云去拜师学艺什么的,乡中少年也是多习武艺的。平日里跟着他们处的久了,这女红之类的少了教导,对枪棒之类的倒有了心思。今日见到云那杆银枪,想是喜欢的紧了,不想却惊了大哥,还望大哥恕罪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刘璋苦笑摇头,摆手示意无妨。他又怎会真去跟个小丫头见识,更何况,还是赵云的妹妹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听到赵云说起乡中少年一事儿,不由心中一动。微一沉吟,这才问道:“子龙,你方才说乡中少年多有习武的,不知他们家人可愿使之从军?若是可行,由你征召,又能得多少人来?”

        赵云一愣,随即大喜道:“若大哥果有此意,其家人必喜而从之。多了没有,两三百人立时可得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刘璋闻言,思索半响,这才与赵云细细说出一番打算。让他先不必急于跟自己去冀州,便在这乡中聚集乡勇,待到成军后,再往冀州去寻自己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原本就有打算养一支军队放在暗处,以备大乱来临之时,好出来捡便宜。他之所以这样谋划,是因为他不敢去等!

        他不敢等着如历史记载那样,按部就班的接替老子的位子后再去打拼。那样的话,不可确定的因素太多了。毕竟,从他穿越过来开始,就是一个巨大的变数。

        机会,只会给予有准备的人!

        从后世而来的他,深深的赞同这句话。如果他想避免历史上原本那个刘璋的命运,想要破局而出,他就必须抓住一切机会!提早介入,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。

        对于意外的有了兀蒙一族的归附,凭空得了一股强助,他立即意识到,可将其作为更长远的一个布局。所以,将费了许多心力招揽来的高顺、张辽都派了过去。

        而自己这边,仍然按开始的打算进行。提前征募一彪人马,在大乱初起时,乘势而起,以便捞取最初的政治资本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靠着一个汉室宗亲的名头,可以去主动招揽到一些人才,但更多大贤,是绝不会只为一个名头而称臣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唯有趁乱建立一些功绩,从而获得一定的政治名声。让自己以刘璋,而不是刘焉的儿子的身份闻名于世人时,才会吸引更多的人才,聚集到他的大旗下,形成争霸天下的资本。

        而高顺、张辽那边,也正是为了后面的争霸而伏。在各势力格局未定之前,就让他们偷偷发展,努力壮大就是。等到那支力量一旦启动的时候,就将是他与各诸侯摊牌,正面较量的时候!

        基于这些想法,能有一支在大乱初期,拉出来就能战的军队,就是至关重要的一环。而这支军队的可靠度和素质,自然是越高越好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在听赵云说起,他这边乡中少年多有习武,蔚然成风,又都是赵云乡人时,便想到,如果能这样直接招募起来编成一军,那将比自己从外征召更好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兄弟两人当下就此事敲定了种种细节,刚刚停下,却听到门口传来一个坚定的声音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也要参加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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