猎文网 > 玄幻小说 > 刀不语 > 第四二八章——当归

我爹是羌人,我娘是闰人,唯独我,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。

从记事起,我就在杀人。

那一年我十三岁,我杀了我爹,因为他老是用棍子打我娘——我就是用那根棍子,把他的脑袋敲碎了。

然后我又杀了我娘,因为她实在是太蠢了——她居然因为我杀了我爹而咒骂我。我觉得哪怕没有我爹,像她这样的蠢人也活不了多久,还是早些死了好。

然后我就没了爹娘,开始流浪。

就在我快要饿死的时候,一个人出现在我面前,说让我跟他走,。给我饭吃。

后来我跟着那个人到了一个岛上,跟我一起的还有很多差不多年纪的小鬼,甚至还有几岁的孩童,有男有女。有些喜欢哭闹的早就被扔下了船,剩下的都是些不敢再哭的,或者像我这样——从不会哭闹的。

我们被关在岛上的一处山谷中,每天都有人来教我们不同的东西,讲课,认字,骑马,洑水,以及杀人。说起杀人,在我们来的第一天,就有教授我们的先生问过,问我们都会什么。当问到我时,我说我会杀人。先生不信,让我杀个人给他看看……

当然我拧断我旁边那个小女孩的脖子的时候,我终于在先生眼中看到了一丝赞赏——其实我也不知道当时那个眼神算不算赞赏。

训练的每一天都在死人,有些人是被别人杀的,也有一些是被我杀的。

训练持续了整整一年,理所当然的,我成为了最后活下来的那一批人之一。

他们赐给了我词牌,告诉我从今以后可以靠自己去赚钱了。

归去难,这是属于我的词牌。说来有些讽刺,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羌人还是闰人,又该归去哪里?

不过这个词牌我当之无愧,这是我杀了好多人才换来的——也再也不用担心会饿死在街边了。

可惜的是,还没等我接到第一单单子,有人就来找我了。那个人是教杀人的先生带来的,先生给那个男人说了我的情况,那个男人点了点头,先生就让我跟着那个男人走了。

从他们的对话中,我依稀听到,那个男人姓傅。

我跟着姓傅的去了京城,见到了那个藏在阴影中的男人。

姓傅的让我跪下,我就跪下了。阴影中的男人声音很沙哑,但那双眼睛却是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的。我不知道自己的眼神里有些什么,会不会是杀气?但阴影中那人的眼睛里却藏了很多我没有见过的东西,睿智,疯狂,理性,决绝,这些矛盾的情绪在他眼中纠缠在一起,使他仿佛能看穿一切。

因为那个男人的一句话,我就去了北羌。

他给我安排了新的身份,也赋予了我新的使命,不出所料——还是杀人。

后来我就到了北羌,到了一个叫岐黄社的地方。

除了地方不同以外,我的工作倒是没什么变化,一样是每天练功,每天杀人。

我的功夫进步很快,日子也越过越好,每个月还能拿到不菲的饷银。

终于有一天,有人来告诉我,让我搬到皇宫里去住——那是岐黄社里有数的高手才能住进去的地方。

这代表着我已经是高手了,也代表着我离那个人更近了——那个我要杀的人。

可是我一直没等到让我动手的消息。

直到有一天,我收到一张密信,密信不到巴掌大,上面写了一些地名,人名,还写了让我怎么做。

我收拾行囊,穿过大荒,回到了中原。

我找到那些人,试着说服他们趁着战乱时起事——其实我不太擅长说服别人,但值得庆幸的是我擅长杀人,所以这些人还是比较好说服的。

他们会问我到底是谁,我就按照密信上交代的,说我是大羌的使者,待吞并闰朝后,与尔等共分天下,然后我会拿出岐黄社的身份证明,这些人便深信不疑了。

然后我就又回到了北羌,继续等待着消息。

在我来到北羌的第十年,我已经是岐黄社最厉害的人之一了。

我听说战争终于开始了。

半年后我也终于收到了那个让我等待了十年的消息。

那天我专门找了一把新刀——其实也不算新,从我住进皇宫那天起,我就把这把刀准备好了,只是一直没有用过。

我把刀磨快,在值守交接的时候进入了书殿。

如以往一样,站在皇帝身后。

皇帝低着头伏在案上批阅奏折,白花花的脖子就暴露在我的视野中。

我有些兴奋,握着刀柄的手都在颤抖。

这是皇帝,天底下最大的人,如今就要死在我的手里——杀了那么多人,我却从未尝过杀皇帝的滋味。

皇帝的脖子会不会要硬一些?皇帝的血会不会要甜一些?皇帝的命……又会不会要值钱一些?

“唰——”

人头飞起。

意兴阑珊。

我接住落下的人头,把它端端正正地摆在桌案上。

死不瞑目的双眼中还残留着惊讶和恐惧,若不是头顶的帝冠,我差点认不出来这是皇帝的头颅。

擦干净刀上的血迹,把它插回鞘里,我有些索然无味。

刀刃割开皮肉的感觉与以往没什么两样,鲜血也是一样的腥臭。我很失望,也很迷茫,原来皇帝的命也与普通人一样不值钱,一刀就死。

遮掩行迹,我踏上了回闰朝的路。

岐黄社疯了一般地在找我,大多数都找不到我,而能找到我的都死在了我的刀下。

边关在打仗,戒严。我还没傻到要一个人突破防线杀出去。

于是我进入大荒后一路往东横插——我打算从闰朝的东北角,也是闰朝与瓦刺接壤的地方入境。

在大荒这一路我看到了很多荒废的匪寨,里面的尸骨已经被土豺秃鹫吃得只剩骨架了。从残留的骨架上我看到了锋利的剑痕。

我觉得这人一定和我一样,是个杀人的好手。

在快要走出大荒时我停了下来。

这里已经偶尔能看到人烟了,往北就是赫连城,往南就是闰朝。

自从北羌皇宫出来那日起,我的心就仿佛蒙上了一层纱,让我喘不过气来。

在皇帝眼中,世人都是蝼蚁,但他却死在了我这个蝼蚁手中。

那我算什么?我连皇帝都能杀,还有谁是我不能杀的?

可是像我这样的蝼蚁还有很多。

于是我在这里等另一个蝼蚁。

我在这里停留了两天,终于等到了我要等的那个人——就是我在离开皇宫时易容的那个人,回天,血竭。

若说岐黄社谁最想杀我,那肯定就是他了,我就是易容成他的面貌,才得以从皇宫逃脱。

血竭很擅长追查踪迹,他的鼻子比狗还灵,对于他能找到我这件事,我是一点都不惊讶。

血竭原本是个很健谈的人,但他在看到我的第一时间就拔剑了,一句话也没说,看来他真的很生气。

我抖开缠在手腕上的链刀迎了上去。

不说话其实也无所谓,我只是想印证心里的想法罢了。

这是一番苦战,至少比杀皇帝时要艰难,但结果却没什么两样。

当血竭倒在血泊中的时候,我终于明白了……

世人万象,唯在我刀下时,众生平等。

当我明白这个道理时,念头豁然通达,我能清晰地感觉到自身气机与天地融汇一体,仿佛新生。

就连漫天的云都不敢阻拦我身上冲天的杀意,纷纷躲避开去。

这一日,我以杀证道。

我的目光环视着天地,那里还有其他七道与天地相连的气机。

我的眼神重归于平静,就像当初用木棍敲死我爹时那般平静。

此时此刻我才知道……这一次,我是真的回来了。

我叫当归,当是当杀的当,归是归来的归。

PS:你们怎么又猜到第八人是当归了!!!QAQ

这一章,挖开了一些以前的伏笔,写得很舒服。

(https://www.liewenn.com/b/73/73030/31007930.html)


1秒记住猎文网网:www.liewenn.com。手机版阅读网址:m.liewenn.com